我要捐款捐物

  • 发布日期:2020-11-18 15:39
  • 来源:红十字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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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捐赠人权益

1、捐赠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指定捐赠用途、受益对象;

2、获得财政部门统一监(印)制的捐赠票据;

3、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

二、捐赠须知

1、所捐款物必须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;

2、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,符合安全、卫生、环保等标准;

3、捐赠人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;

4、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,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人(企业)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,提供转账凭证、手机捐赠支付成功截图或微信支付账单详情截图。

三、重要说明

1、隆昌市红十字会所接受的捐款、捐物不提取任何费用。

3、捐款、捐物的接受和使用情况将依法依规在市红十字会官网公示,并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,同时接受民政、审计等部门的监督。

四、捐款方式

1、银行通道

账号:1280 1603 9149

户名:隆昌市红十字会

开户行:中国银行隆昌支行营业部

2、网络通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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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扫描二维码进入捐赠页面)

3、现场通道

办公地址:隆昌市康复西路3段五合一大楼10楼

五、联系方式

1、联系单位:隆昌市红十字会

2、联系电话:0832-3915325

登记地址:http://www.com-link.cn:6121/pro20200311001